一、及时拨付补贴,释放政策红利
国家补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共担,目前已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935.06万元,统筹用于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博州财政局督促配合商务部门尽快拿出资金分配方案,尽早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到位,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博州早落地,让群众早受益。
二、积极配合高效衔接,加强资金管理
博州财政局强化与商务部门沟通协调,聚焦关键工作,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和落地实施。对补贴资金实施专账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进行全面规范、统一考核,按政策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超进度拨付或拖欠账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维护财政秩序
博州财政局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会同商务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对照绩效目标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做好资金监督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