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旨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识别认定并及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本判定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负责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本判定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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