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向阳区2025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文摘   2024-12-04 17:33   黑龙江  

  2025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青年,请于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进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并不是报名参军入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学和职业学校,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或本学校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全部完成兵役登记。请广大适龄青年积极踊跃进行登记。
  法律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适时发布兵役登记公告,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对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信息核验更新。
  公民初次兵役登记由其户籍所在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十六条: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网上登记完毕后,如需领取兵役登记证,请前往登记人户口所在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领取,携带登记人兵役登记表,身份证件、一寸红底照片2张。请于6月30日前领取完毕。
  各街道兵役登记及征兵报名站联系方式:
  长安街道:8547639  建设街道:8440203
  西林街道:8655052  学府街道:8079193
  桥南街道:6035096  区人武部:6368181
  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向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来源:区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冯涵
编审:刘俣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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