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通知,公布自治区第四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通知称,结合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按建设评价标准,专家组从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四个方面,对申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单位以“书面复核+现场复核”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经评审、整改等程序,共确定393家医疗机构为自治区第四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有63家(名单见下表),基层医疗机构有330家。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扩点增面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任务。各级医疗机构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进一步夯实老年健康保障基础,持续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731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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