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自习室| 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路径探索

文摘   2024-08-13 08:11   陕西  


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塑形铸魂”的重大任务,对于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农村精神文明发展滞后仍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表现。因此,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状














(一)实践成效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了平台支撑。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在全国各地推广实施,深入覆盖县(实践中心)、乡(实践所)、村(实践站)各个层级,切实提高了农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得到了保障。强化形势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农民群众对国家前途命运充满信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面向农民的形势政策教育和新闻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情引导、组织主题宣讲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强化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农民群众精气神、凝聚力发生可喜变化。自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政部门创新思想道德教育方式方法,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农村社会大力营造重信守诺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典型模范引领,充分发挥道德榜样激励示范作用。强化科学文化培育教育,农民群众文化素质、专业能力逐步提升。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农村远程教育平台,每年组织“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持续推动农村科学知识普及,有效满足农民群众提升科学文化素质的需求。强化农村法律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农村法治氛围日趋浓厚。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开展“送法下乡”等农村普法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与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强化农村移风易俗力度,农民陈规陋习、农村不良乡风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文化活动,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文明村镇创建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提供了一批示范样板。


(二)问题挑战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社会得到极大发展,农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因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利益格局调整、人口和社会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一系列挑战,既包含长期性问题、也包含阶段性问题、更存在长期问题的阶段表达。


1.乡土社会失序,乡村文化失调。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出来,但“统”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长期缺位的根源。加之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人口和劳动力的大量流失,精神文明和乡村文化建设长期缺乏人才支撑。与此同时,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也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农村精神文明的衰落和农民道德素质的滑坡。移风易俗工作是兼具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其中新时代阶段性问题最显著的便是部分地区存在的高价彩礼现象。         

              

 2.干部缺乏认识,队伍建设不足。部分地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够、财政资金投入和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只要经济发展了,乡风自然会文明”等错误观点在乡村振兴阶段仍然存在。目前,农村从事意识形态与文化教育等相关从业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自身素质普遍不高,年龄结构老化。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属于乡镇管理,但乡镇任务重、人员少,精神文明建设又并非是优先级高的工作,难以得到长期重视。对精神文明和移风易俗干部队伍的管理、考核、晋升不重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保障精神文明工作的正常有序推进。 

                    

3.精神文明工作体制机制不畅。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本阵地建设较为薄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制度设计尚不完善。农村精神文明与移风易俗工作“条块分割”是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长期性问题,相关工作责任涉及宣传、政法、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宗教等诸多部门,权责不清、政出多门,各类规制时常存在重复或矛盾。县乡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通常是以自上而下的标准推广,往往不切合当地现实条件,多数地区仅开展志愿服务类组织业务,其他诸多制度设计流于“墙上挂挂”,难以落地。                                                                

 4.农村精神文明基本活动开展成效较低。精神文明活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时代表达。村民调查问卷显示,现阶段村民参与率最高的三类活动为传统节庆活动(71.3%)、政府宣传教育(64.2%)和村庄文艺演出(58.5%),农民最喜欢的三类活动为传统节庆活动(29.7%)、文艺演出(21.0%)和农业技术培训(11.5%)。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长期性的宣传教育虽有较高的参与度,但其推介形式与内容表达难以适应村庄治理结构和村民实际需求的变化。

  

  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路径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是独立孤立的,应该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农民的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文化娱乐、休闲体验,贯穿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各领域、诸环节、全过程,实现具体化、形象化、日常化、生活化。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与发展村集体经济是现阶段农民在精神文明建设中需要迫切提升的关键内容。


(一)在狠抓基层党建中激发干部热情。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工程”。在具体操作中,首先要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坚决把存在思想道德问题、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基层工作人员清理出去。其次,要善于挖掘本地有公心、有公德、有能力的干部人才,并吸纳进入基层党组织。再次,注重在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持续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加大从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下乡企业家、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

(二)在村规民约制定中凝聚共识认同。村规民约必须要体现“村民公约”的属性,必须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表现为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日常化,形成的过程就是产生契约和统一思想的过程,需确保“群众讨论、群众制定、群众认可、群众执行、群众监督”。

(三)在村庄发展建设中构建群众愿景。在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之后,需要赋予村民以共同的村庄发展愿景和目标蓝图来进一步明确集体目标方向、凝聚成员共同意志、激发村庄建设动力。在具体实践中,改善村容村貌、推动垃圾污水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便是最好的抓手,村庄外在面貌的改善可以更加直观地给予村民信心和鼓励。同时,“画蓝图”不是“画大饼”,要按照计划一步一步完成阶段工作,解决面临的问题挑战,争取政策支持、整合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建设,实现“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四)在文明评比表彰中强化群众激励。农村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下的熟人社会。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的内核是发挥村庄熟人社会的“面子效应”和“示范效应”,给后进个人和家庭以内心触动。文明评比的目标是激发群众向善之心,切不可将加分扣分手段和评比活动作为目标结果,而是要以柔性手段做通思想工作为主,硬性手段奖惩激励为辅,让群众从内心接受文明理念和移风易俗的要求,注重对后进个人和家庭给予鼓励和支持。

(五)在执行公正奖惩中树立规矩意识。要同时发挥熟人社会“面子效应”的“软规制”作用和严格奖惩规矩意识的“硬约束”作用,要着力于弘扬新时代文明行为和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对不文明行为要建立基于内部惩戒的“红线”,增加其违约成本。一是奖惩要触及村民的核心利益。二是建立符合地方规则的措施。坚持以“限高”为主,把握尺度。对政府来讲“法无规定不可为”,对于乡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要鼓励地方在法律之内、道德之上、经过民主讨论形成符合本地实际且群众乐于接受的管理办法,要用地方性规则去惩戒法律管不到、道德管不了的事情,树立规则意识和底线意识。

(六)在化解矛盾冲突中实现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和移风易俗工作要顾及群众情感接受程度,而不是“一刀切”,最大程度上获得广大村民情感认同和行动支持。要认识移风易俗工作的长期性,灵活对待风俗文化。对地方性的习俗要客观分析、留有余地、差别对待、因地制宜。对于民俗宗教活动的考量,要重点关注三点原则:是否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先进文化方向,是否宣传激发群众遵守文明道德,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破旧立新之间要注重发挥传统美德作用。如果说移易旧俗陋俗是“破”,培育新风尚是“立”,那么,挖掘美风良俗则是一种“兴”,即在能够接续旧俗的前提下复兴传统美德、振兴新时代文明新风。

(七)在文明志愿活动中充实群众生活。加快推进农村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既能有效推进乡村治理,也可助力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在文明塑造和志愿服务中,志愿者可以收获到来自共同体成员的认可和尊敬,获得精神上的激励和满足,有助于个人价值的实现,同时志愿服务有助于提升诚信意识,诚信体系建设也有助于促进志愿服务。一是志愿服务构建村庄“新社群”。要善于抓住村民的“从众”心理,从先进分子开始、从党员干部开始,不断扩大组织范围和提升社会影响力,打造“新型村庄社交生态圈”,把原本被农闲时期传闲话、无事生非等不良行为占领的“精神阵地”抢占回来,最终吸引群众从“旁边看”到“一起干”。二是志愿服务打造精神文明新课堂。信用志愿可以视为村规民约的重要补充,要设计好相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活动中宣讲政策、教育群众。考虑到农村志愿者多数为妇女和尚能工作的老人,应注意工作的时间安排、频率与强度,将文明新风融入其中,寓“志愿”于乐,通过行动教育传播开来。三是志愿服务焕发乡村治理新气象。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是弥补行政村以下乡村微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垃圾分类、环境治理、矛盾调解、扶贫济困、助推乡风文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村庄储备后备干部打下了基础。但要注意的是,虽然志愿活动是无偿的,但不是无成本的,需要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去保障其可持续运营,更需要表彰先进榜样,不断激励增强城乡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内生动力。


(八)在因地制宜推广中延展基层创造。信用志愿积分、教育基金会、“群众会+”等颇有成效的地方特色精神文明实践方法,都是在乡村自发实践之后经过党委政府的总结与经验凝练向全域推广开来。首先要做到的是打消乡村干部的顾虑。加强对各级农村精神文明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允许其先干再规范,激发基层实践智慧,对可能存在的矫枉过正行为要及时予以调整,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同时也要注意坚持几点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每一项制度创新都有其存在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因素基础,要允许地方进行灵活性调整和选择。二是防止组织制度泛化与盲目扩大化,“制度是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思想并不完全具备合理性,有可能会越做越大、越做越成体系,成为公序良俗;也有可能会渐渐变质,直到失去民心,被群众所抛弃。以志愿积分制做法为例,将生产经营环节纳入志愿活动中,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市场行为,从而造成“积分”变“工分”的倾向。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而非手段导向。制度推广的目标是要提升农村的精神文明水平而不是要建立某种机制,应允许制度推广与当地已有实践相结合,鼓励有更加丰富的实践创新,而非统一官方的制度规范。

(九)在明确主体责任中打造协同体系。一要强化党委政府的统筹。党委政府的引导与支持是移风易俗等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在政策制定中要提炼基层智慧并提出可推广的方式路径;在体系建设上,组建城乡一体、镇村协同的移风易俗工作队伍,落实挂村干部指导制度等构建体系合力;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加强政策宣传、撬动村庄社会意识,也要整合各类资源实现集中治理,更要合理行使政府的强制力量打击严重不文明行为。二是要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要积极发动群众、动员群众参与到本村事务的建设中来,瞄准直接涉及群众安全、健康、利益相关的不文明现象,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优先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自上而下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计划。三是要重点动员关键群体。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革命以及能人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其社会资本和地方名望更好地带动群众推广政策,着力解决能人返乡后“没地(宅基地和承包地)、没人(没有工作团队)、没条件(医疗保障等不到位)”的现实顾虑。同时发挥乡村学校助力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中小学生“谏亲”等文明实践活动,以文明校风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三

 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精神文明的基本队伍。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由县级党委牵头抓总、总结设计,乡镇党委具体规划、发现典型,村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小、探索经验。各级基层党委政府需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绩考核制度。重视对农村精神文明工作队伍和乡村文化专业人才的激励,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发动各类人才参与理论宣讲、社区服务、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


(二)夯实新时代文明基本阵地。完善“中心—所—站—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体系。用好用活文体广场、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保护性激活革命遗址资源,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网络资源,拓展覆盖面和传播力。探索推广信用建设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融合路径,有效整合涉农主体相关数据,逐步完善信用志愿等文明评定机制,探索向信用承诺、信用融资、信用赋能等应用性工作转变,建立数字化志愿和信用信息公布查询平台,优化志愿形式与强度,促进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文明传播平台,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两条主线,不断引导公共参与,鼓励短视频与各类图文网评作品创新创作,对优秀社会创作者予以公开奖励表彰和宣传推介。


(三)打造喜闻乐见的基本活动。开展群众“听得懂、愿意听、记得牢、用得上”的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趣味性和形象化,与农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做到观点简明、表达通俗、乡言乡音。深化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完善地方性的激励奖惩手段。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活动,组建城乡一体、镇村协同的移风易俗工作活动组织机制。坚持农民主体参与,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鼓励家校社区多方合作,开展文化传承与文明实践等活动。大力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村超、村BA等体现农民精神风貌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推广行之有效的基本制度。深化细化、充分挖掘、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积分制”等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中的功能作用。推广建立红白理事会等移风易俗的长期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相结合。坚持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发掘当地特色文化与精神谱系,深化文化治理。通过民办公助、宣传推介等措施,鼓励民办文化机构开展多种面向农村、面向社区的文化经营活动,规范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农村文化产业,促进农文旅融合,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向互促。 (作者:温啸宇  林思成  彭 超)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2173006);国家乡村振兴局委托项目;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乡村振兴重点课题;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院级课题(R202306)。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摘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

源:《精神文明导刊》,2024年第5期 

监制: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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