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需要把握的四个关系

文摘   2024-07-16 08:15   北京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基层的途径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两者皆有“文明”二字。“文明”一词在中外古文献中都曾使用过,但都没有统一和确定的含义。从近代以后,无论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还是空想社会主义者,都一致认为“文明”概念的含义就是社会进步。19世纪40年代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从理论上论证了文明和社会主义是不可分割的,阐明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及其相互关系,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我们知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标志。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只有一种手段,这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
为实现生产劳动、德育、智育的有机结合,加快社会文明进步,在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我们国家创设了一个亿万人民广泛参与并普遍接受的新鲜事物——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来,各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融为一体,无论是文明城市、文明村镇,还是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都把“五位一体”的使命任务分解为一个城市、一个村镇、一个单位的具体任务、具体目标。通过创建,既树立了城市、单位和乡村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广大市民、职工和农民的综合素质,也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可以说是一条路径、多管齐下,一种载体、多方受益。实践证明,这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够得到各方面认可的关键所在。
“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历经40余年风雨,是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基本国情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面临的国际国内风险、面临的难题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过去长期困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些矛盾不复存在,但新的矛盾也在不断产生。2023年12月,中央宣传部印发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方案,这使我们在矛盾转换之中,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点,使主观世界更符合客观实际,并按照实际决定当下的工作方针和实践策略。当前,做好改进创新背景下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注重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热度减退和力度不减的关系。客观来说,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建仅是当前公认有效的手段之一,随着全国清理优化评选表彰项目工作开展以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退。以2023年版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例,测评标准由140项减至65项,参测城市提供的文字材料数量减少80%以上,各地推动城市创建的声量力度也略微下降。“甘瓜抱苦蒂、美枣生荆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它广泛的群众性、参与性,注定了其并不是完美无瑕,“无边界性”“覆盖广泛性”“形式主义”“运动战”等,在文明创建带来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舆情。改进创新后,在大幅缩减指标的背景下,精神文明类测评项目从原来的1项扩展至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5项,增加历史文化保护、书香社会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城市精神培育、城市形象国际传播等内容,分值占比从40%提高到60%以上。按此而言,精神文明建设战线的自身任务大大增加了。在热度减退和工作量有所增加的客观事实前,精神文明类指标的创建工作力度不能减少。各地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寻找平衡点,大力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不断深化文明风尚行动,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切实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继承传统和发展创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实践创新必须建立在历史发展规律之上,必须行进在历史正确方向之上”。这告诉我们,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创新是守正的路径和发展。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如何避免千篇一律、同质化严重的问题,用创新和发展的理念去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引领力的精神文明?其中很重要的是,要艺术化、创造性宣传文明理念,将文明创建与城市、单位精神培育相结合,塑造出独有的精神特质。一方面,要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文明理念,着力改变单向说教的传统做法,通过在电视、电影植入公益广告,网页、微信交流互动,抖音、短视频征集、拍摄等形式,用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阐释“大文明”的理念,让百姓有机会、有平台来说说自己的文明大小事,使文明理念更加具象化,更有传播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要扭住城市创建的“龙头地位”,将培育城市精神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部分,在创建周期内开展城市精神、城市标识等选树、征集活动,注重将城市精神、城市形象与城市公益宣传相结合,努力使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成为凝练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形象的过程,让城市既有“面子”也有“里子”。
三是重点任务和一般工作的关系。“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要在庞杂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找到重点、难点,并以此为牵头要领、带动一般工作,从而达到“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在工作内容上,要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思想道德建设。在工作项目上,要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道德模范选树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工作。在工作阵地上,要建好用好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打造既有颜值又有高素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标杆。具体而言,文明城市要突出常态长效,更多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常规创建,把对基层的影响降到最低。文明村镇要围绕深化移风易俗,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着眼县域整体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创建融合发展。文明单位要立足行业和单位实际,持续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传播、优质服务活动、优美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文明校园要通过创设良好育人环境、开展富有成效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担起育新人的使命任务。当然,抓重点不能忽视一般,要通过抓好当前精神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促进和带动面上的各项工作,使之同步协调发展。
四是依靠群众和减轻群众负担的关系。“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鲜明的群众性,其源于群众、根在群众、主体也在群众。一直以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都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提供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上,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对于如何破解既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又要坚决杜绝扰民行为和形式主义的难题。在实践中,要坚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指示要求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又要有效结合基层的具体情况和群众的实际需要,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落实落地,真真切切给老百姓带来实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优先保证事关民生的财政投入,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利益问题,优先构建事关民生的保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干净有序的生活环境和更加便利舒适的生活服务,更好地体现城市对人的关心和尊重。要坚持文明创建的群众性,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充分调动群众自觉自愿参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使创建工作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作者系省委文明办创建处党支部 何跃加)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许莹莹

监制: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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