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出台县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文摘   2025-01-07 20:37   陕西  

为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统筹整合,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运行机制,潼关县出台了《潼关县县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县级公物仓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批量集中采购购置的储备资产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同时,明确了县财政局对县级公物仓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委托县国有资产中心具体实施,负责县级公物仓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下一步,潼关县财政局、潼关县国有资产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配置审核,全面落实资产配置“先调剂后采购”制度,完善推进公物仓建设,建立实施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运行新模式,切实提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资源使用效益。(供稿:姚楠 审核:郭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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