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近日,我市2024年首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开始发放。预计发放金额超3亿元,惠及符合条件的单位共7.6万余家,其中,市本级发放金额1.5亿余元,惠及单位4万余家。
政策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即:2023年1-12月)以上,无历史欠费,审核当月参保缴费状态正常。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裁员率=(2023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3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退休人数-死亡人数)/2023年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 “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不符合产业发展及环保政策企业(单位),不享受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1.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2.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工作举措
为积极促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快速、精准、安全实施,市人社部门按照“全市一盘棋”思想,持续优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着力加强部门联动,统一操作口径、统一数据校核、统一联审公示,将稳岗返还资金直达符合条件的单位银行账户,用“真金白银”帮助单位稳定职工队伍,实现降本增效。
来源:常报新媒体 常州人社
全媒体记者:唐秋冰
通讯员:常人社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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