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白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

政务   2025-01-08 17:58   宁夏  

临近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逐渐进入旺季,然而部分经营者未经审批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彭阳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5日08时许,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辖区某商行经营人员虎某在其店内非法储存“紫罗兰、珍珠满地、黑老大、浏阳鞭炮、鼠王擦炮”等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经查,违法行为人虎某某和违法行为人袁某某均未能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虎某某在彭阳县东昂小区门口经营商行,2024年12月29日、12月31日,虎某某先后两次向袁某某订购烟花爆竹,并在其经营的商行内向不特定人员出售烟花爆竹牟利。2025年1月4日,虎某某多次向东昂小区居民小东(化名)、小云(化名)、小新(化名)、小强(化名)等多名未成年人出售“鼠王牌擦炮”。

   处理结果


经审讯,虎某某、袁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分别对袁某某、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下一步,彭阳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沿街商铺、地下车库、厂房、废弃院落等开展地毯式清查整治,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同时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相关法规: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处罚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处罚

1、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监制|张宝    审核|刘志仁    编辑|吴芳芳
来源:白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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