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安全、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规范学生在社区的行为,激发学生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达到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目标,培养学生自立、自理、自治能力,共同努力将学生社区建设成安全整洁、舒适温馨的小家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三级建家”评选管理办法。
检查日程已做变动,详情请见下图:
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社区(包含大四毕业班寝室)。
定义
三级建家依次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模范之家”。
“三级建家”评选以学院为单位,社区辅导员为抓手,对学生宿舍按照“合格之家”“优秀之家”“模范之家”三个类别及其相应标准进行评选。
“合格之家”评定根据该学年中总得分的平均分达到16分及以上,由“一站式”学生社区审核直接认定,无需提交申请。
“优秀之家”、“模范之家”寝室自愿申报,其中毕业班寝室(四人均为毕业班学生)符合优秀和模范之家的宿舍无需提交申请,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由“一站式”学生社区进行复审确认,方可完成。
职责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初审。
“一站式”学生社区负责进行复审确认,组织评选公示,受理申诉申请等。
学生处协助共同制定及修订更新“三级建家”评选管理办法。
评选方法
学校定期组织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检查队伍由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楼宇中心检查员组成。除此之外,将会由物业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违章电器的安全检查。
与此同时,各学院的院自管会也会进行宿舍自查工作。
楼宇工作中心的检查员将会佩戴工作牌,着自管会绿色马甲进行检查,如若有安全违纪的行为,将会没收违章电器并且开具署名为“校自管会楼宇工作中心”的违纪单,同学们可凭违纪单在“建桥学生社区自管之窗”自行进行申诉。若无申诉单,请自行咨询所属学院的院自管会的工作人员,谢谢配合。
物业工作人员在进行不定期安全抽查时,若发现违纪行为,则会开具署名为“后勤保卫处物业服务中心”的违纪单,在纳入社区违纪考评的同时不予申诉处理, 请同学们在宿舍的日常生活中就要杜绝安全违纪现象,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根据学生寝室的卫生与违纪情况,学校每学年都会开展一次“三级建家”评比活动,评比的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评定奖学金、各项评优、入党等挂钩。
申请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相关要求
申请“奖学金”:“合格之家”及以上;
申请“优秀学生”:“优秀之家”及以上;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之家”及以上;
申请“先进班集体”:班级寝室“合格之家”及以上的占比达90%(其中“优秀之家”及以上达20%、“模范之家”达10%)。
另外,“学生社区综合表现优”(优秀之家、模范之家)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条件之一!
评选流程
1
根据《寝室卫生安全纪律检查评分标准》对每间宿舍进行打分,且每四周公布一次;
每学期第十六周(包括第十六周)开始停止本学期的卫生检查工作(安全纪律持续检查);
每学期的第十七周,由后勤保卫处(物业社区服务中心)公布本学期各学院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并整理汇总检查结果交由各二级学院确认;
2
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第十八周,“一站式”学生社区发布当学年“三级建家”评选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一站式”学生社区初审后反馈审查结果,如有佐证材料缺失或表格错印、漏印等问题,各学院需在结果通知后一周内补齐,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
“一站式”学生社区于第二学年开学初公示“三级建家”评选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二学年开学初确认最终“三级建家”评比结果,一律不作宿舍评级的更改处理。
检查及检查结果处理办法
1
“三级建家”原则上每学年评定一次。
2
已经评为模范之家的寝室在下一学年寝室卫生安全检查中,改为每四周检查一次。
3
对于“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仍由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楼宇中心检查员检查,检查标准具体参考《寝室卫生安全纪律检查评分标准》。
申诉的受理及说明
1
学生对公布的寝室检查评分结果存在异议:
(1)若为寝室卫生分数(除安全纪律行为外),则在“建桥学生社区自管之窗”公众号内填写问卷说明情况,截至检查当日24:00。
(2)若寝室触犯安全纪律行为,可在每次评分结果公布后填写《SJQU-QR-HB-539学生宿舍“三级建家”违反寝室安全纪律情况申诉表》(附结尾链接)后交予辅导员签字确认,在“建桥学生社区自管之窗”公众号内提交申诉材料,截至当周周五20:00。
2
若该间宿舍申诉成功,将以一学年作为考察。考察期间内若再次申诉,则该申诉不予受理。宿舍卫生扣分和安全违纪申诉通道各一次,请同学们慎重使用申诉系统!
申诉指南
新关注公众号收到自动消息
公共事务-宿舍申诉通道
发送申诉
上交纸质申诉表
涉及到安全违纪的电子申诉截止时间为当周的周五。同学在公众号上提交完电子申诉表单后的两周内,需要将纸质的申诉表单交至后勤综合楼(新医务室楼)三楼姜老师处。
接收材料时间为周一至周四8:30-16:30;周五8:30-15:00。
申诉表下载
3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三级建家”寝室评定的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要求向“一站式”学生社区反映。
4
学生申诉意见由后勤保卫处(物业社区服务中心)做出最终决定。
5
学生的申诉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极端行为干扰学校正常的秩序。
文字 | 物业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