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长江路检查站在盘查时,发现一小型电动车后备厢内存放有若干烟花爆竹。经过进一步检查,民警确认车内烟花爆竹为司机吴某和朱某所携带。据吴某和朱某交代,他们是从外地返回哈尔滨过年的,在外地购买了部分烟花爆竹准备自行燃放。尽管两人知晓哈尔滨市的禁燃禁放政策,但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发现,因此没有及时整改。
面对民警的询问,吴某和朱某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然而,由于他们没有烟花爆竹运输资质,民警依法对两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收缴了全部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在车内发生爆炸或燃烧,将直接威胁到乘客和司机的生命安全。对于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请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携手共建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节日环境,共同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
· 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体育赛事门票1月11日正式发售
· 2025第十七届国际大学生雪雕大赛获奖作品太美了|来这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