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筑牢安全“防护墙” 铜梁公安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政务   2025-01-15 20:15   重庆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近日,接连查处几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024年12月30日,铜梁区公安局旧县派出所会同区烟花爆竹“打非办”相关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铜梁区旧县街道龙洞村一村民房屋内非法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清点,共计查获烟花爆竹127件。民警随即将违法行为人罗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据罗某供述,其花费9700余元从四川西充一烟花爆竹厂购买烟花爆竹,厂家发货送达后,罗某便找来一处空房储存烟花爆竹,不料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1月7日,铜梁区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货车十分可疑,于是将其拦停例行检查。民警在该货车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该车辆非特种车辆,驾驶员骆某也无法提供危险品运输资质相关证件,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清点,该货车内装载有各类烟花爆竹300余件。驾驶员骆某表示,其经营有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为获取更多利益,才铤而走险自己驾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铜梁区公安局虎峰派出所持续深入推进“冬季行动”,1月13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高某某(74岁)家中疑似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随即联合虎峰镇应急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核查。经现场检查,民警在高某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144件。据高某某交代,其是从一辆运输车上购入烟花爆竹储存在家中,准备过年时自家燃放一部分,春节期间再高价卖出一部分,以此获利。

目前,以上非法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违法行为人罗某、骆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以来,检查烟花爆竹仓库18家次、销售点600家次,整改隐患96处,办理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3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832件,行政处罚16人。铜梁公安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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