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定了!馆陶医保已经开始!!!

民生   2024-11-03 07:40   河北  

编者按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协同努力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下,全市医保参保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今年9月4日,我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活动以“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为主题,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积极宣传普及医保政策知识,增强群众的参保意识,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让医疗保障惠及更多群众。

01

推进全民参保 群众更有“医”靠

全民参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在每年集中征缴期,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民参保工作。市县乡村四级同频共振,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发挥工作合力,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全民参保工作强势推进。

持续精准发力,提升参保扩面质效。医保部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在巩固参保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挖潜扩面,通过重点挖掘职工参保潜力、扎实推进新生儿参保、着力补齐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短板、全面激发学生参保主动性、坚决兜住困难群体参保底线,持续提升基本医保覆盖面。

创新服务机制,全力打造邯郸医保“办事不用跑”品牌。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实施“一厅对外”“一窗通办”和“综合柜员制”,大力推进“容缺办、减材料、优环节、减时限、帮代办”及全流程网办等服务事项,不断提升经办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优化医保服务。


02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这样参保缴费

参保范围: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邯医保发〔2024〕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全民参保计划,全市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居民医保。包括:1.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持居住证长期在我市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

缴费时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8日,其中9月-11月的1日-25日、12月的1日-28日为缴费时段,其他时段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缴费标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缴费方式:

(1)首次参保及缴费。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含新生儿)可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点击“确定”后点击“查询”下方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和查询”,按照提示流程进行线上参保登记并缴费。新生儿及其他未使用线上参保登记服务的城乡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所就读大中专院校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再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进行缴费。

(2)已参保需缴纳下年度费用。已参保居民在医保账户信息无误前提下,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缴费:

a.缴费人自行缴费:

网上缴费:“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云闪付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冀时办”APP等;

税务征收: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缴费、税务大厅自助机缴费;

经办银行:全省多家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机。

b.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由村(居)委会、学校、乡镇(街道)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

0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热点问答

市医疗保障局就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热点问题,进行答疑。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就医,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确保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势很多,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成本低,我市2025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平均每天1.1元,群众能用低成本获取对自己健康的保障。二是补助面广,所有参保群众都能享受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参保是自己交小头,财政补大头,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财政资金还对参保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的资助。三是抵御疾病风险有优势,2023年全国参保居民平均住院率20.7%,而2023年全国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12765元、6205元、2943元,报销金额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6648元、3994元、2172元,居民平均报销金额为4437元,10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加起来都不及一次住院报销费用。四是综合保障有优势,参加居民医保后不仅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住院报销,还能同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五是基本医保服务好,除特殊情况外,参保人无需拿着一堆票据来回奔波进行手工报销,在定点医药机构可以享受一站式结算的便捷。即使异地就医,也只需线上或线下提前备案,即可在外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为什么居民医保费年年涨?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目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一是医疗费用在增长,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医药费用年增幅在8%左右,2021年与2011年相比,全国次均住院费用由6632元上涨到11003元,十年间涨幅约66%;全国次均门诊费用由180元上涨到329元,涨幅约83%;全国人均就诊次数由4.7次提高到6.0次,增幅约28%。二是医保待遇水平在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医药、新技术广泛应用,医保报销范围不断扩大,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如果居民医保缴费不增加,还维持在原来的缴费水平,医保基金将不可持续,新技术、新药品就无法纳入医保报销,群众就医就无法有效保障。只有在每年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今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增加幅度首次低于财政补助增加幅度。年度增幅5.3%,与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相比,增幅明显下降。

三、现在不缴,如果生病了可以中途再缴费报销医疗费用吗?

从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等待期就是交了钱要等3个月才能报销,3个月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而且,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待遇等待期这个政策就是为了维护参保人的利益。只要您按时参保,政策对您不仅没有任何影响,还有连续参保奖励。


0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我市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统一医疗保障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并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不断增进群众医保民生福祉。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待遇:


▶门诊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5元,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

(二)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参保居民符合我市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鉴定标准的,均可按规定申报,认定后享受相关待遇。

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政策


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政策


二、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大病保险主要是在居民患了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保障对象:已参加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含已参保登记新生儿和全额资助人员)。

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不用自己缴费。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年度累计达到9000元后,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报销比例及限额见下表。

三、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既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脱贫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1.普通门诊救助。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风险未消除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50%,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他脱贫人口逐步调整救助标准,2024年救助比例46%、2025年救助比例44%,2026年不再享受普通门诊救助。

2.门诊慢(特)病救助。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风险未消除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经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为2万元。其他脱贫人口逐步调整救助标准,2024年救助比例66%、2025年救助比例64%,2026年不再享受门诊慢(特)病救助。

3.住院救助。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风险未消除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7万元。其他脱贫人口逐步降低救助标准,2024年救助比例76%、2025年救助比例74%,2026年不再享受住院救助。

4.重特大疾病救助。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风险未消除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经住院救助后,对超过住院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其他脱贫人口逐步降低救助标准,2024年救助比例86%、2025年救助比例84%,2026年不再享受重特大疾病救助。

5.已消除风险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照其他脱贫人口待遇标准落实帮扶政策。

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1.普通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特困人员按照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费用的80%给予救助,低保对象按照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费用的70%给予救助,门诊慢(特)病救助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300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且风险未消除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按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均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费用的67%给予救助,门诊慢(特)病救助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20000元。

2.重特大疾病救助。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按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0000元。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

(一)救助标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标准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规〔2022〕2号)执行。

(二)救助时间。对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时间确定为申请日期往前追溯12个月,往后延伸至认定当年度12月31日止(以出院日期为准),执行认定年度的救助起付标准、比例和限额。认定后下一年度再次申请救助的,需重新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转自: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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