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保障美丽广西建设 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30条举措

政务   2024-10-18 20:37   广西  














金秋时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金海湾红树林保护区,一群白鹭正在红树林间嬉戏觅食,滨海湿地尽现生物多样性之美,吸引了不少前来游玩的行人驻足观看。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坚决扛起保护和发展广西生态环境优势的责任,先后颁布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45件,出台《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近90个,以法治力量保障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位居全国前列。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是享誉世界的中国文化旅游名片。

今年2月,在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主题边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向各国代表分享了漓江水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经验。

为“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过推动修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设立“漓江保护日”、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和报告等,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漓江生态环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今年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广西生态文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统领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

“当前,广西正全力推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开放发展的重大机遇前所未有。”陈亮表示,“《条例》的制定将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功能,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8个方面30条举措,深入实施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防城港白龙核电一期工程、黄桶至百色铁路项目、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环评获生态环境部批复并相继开工建设,EOD模式探索与实践取得积极成效,投资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

此外,还积极运用法治手段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通过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等,持之以恒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管和设置审批,持续调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度。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湾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从源头产生、收集暂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闭环监管。

针对如何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建立案件调查与赔偿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筛查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272条,其中,年度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3件,磋商完成37件,赔偿量化金额约149.6万元。

告别传统监管方式。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托自动监控平台,实现了自动监控“全面设点、全区联网、启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执法监管预警功能。截至目前,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共对2485家企业、4125个监控点位实施24小时全天候联网监控,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4%以上。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进行修订,增加28类不予处罚的情形规定,今年以来,共对93起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环境行政处罚,免罚金额8297万余元。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非罚款类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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