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
是全人类的公敌
面对恐怖主义犯罪活动
我国采取各项对策
进行有力打击和有效防范
2015年12月27日,我国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27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颁布9周年
关于这部法律,你了解多少?
一起来学习!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在广大市民眼中,“反恐”也许还是个陌生的字眼,其实则不然,只要你发微信、寄快递、坐火车飞机、住宾馆旅店,你就已经和《反恐法》发生关系了。任何一个国家都在追求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恐怖主义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破坏了国家安全,阻碍了社会发展,损害了民众切身利益。因此,反恐防恐工作刻不容缓。
1.什么是恐怖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2.什么是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活动的。(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5)其他恐怖活动。
虽然实施恐怖暴力袭击的嫌疑人脸上不会贴有标记,但是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举止行为可以引起我们的警惕。比如:
1.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季节不符;
2.神情恐慌、言行异常,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愿接受检查,态度恶劣或者试图逃避检查;
3.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
4.携带疑似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5.服饰、皮肤或所携带物品上有疑似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标识图案;
6.作息时间反常,住所内常传出异常声响、刺激性气味或出现大量火柴棍等非生活垃圾等;
7.在标志性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现场等地反复出现、打探安保情况等;
8.试图获取炸药、武器等,或匿名、大量购买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管制刀具等;
9.疑似公安机关通缉的恐怖活动嫌疑人员。
(一)掌握应急措施,才能临危不乱
1.进入影院、酒店等公共场所时,提前找到紧急撤离口;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方便及时撤离。
2.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现场,不围观、不停留。不贪恋财物,若无法逃跑,应及时躲避。
3.保持镇静,不大声叫喊,以免因拥挤、踩踏造成更大的混乱和伤亡。
4.在保证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求救并鼓励他人。
5.若闻到奇怪的气味,或遇火灾,应迅速用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避免吸入毒气或烟雾。
(二)如遇危险,如何去报警
1.向附近的执勤民警、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警。
2.保持镇静,清楚报告具体位置、事件及其引发的后果,嫌疑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伤亡人数等信息,以及报警人自己的姓名。
3.确保自己处于相对安全的地带。如面临危险,应首先做好自我保护,迅速离开危险区域。
(三)防爆反恐中,我们应该做什么?
公民应当认识到,国家反恐是对每个公民生命、财产负责任的做法,公民有责任进行配合。
1.不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2.不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
3.积极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
让我们一起学习、践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增强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
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编辑| 小北
审核| 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