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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都喜欢嚼槟榔,
有些人甚至上了瘾。
但是,有人想吃槟榔竟然不买
怎么办?
就到店里偷拿
11月30日凌晨1点
永新县某小店内有人
顺手牵“槟榔”
还被监控拍下!
当日上午
永新县公安局禾川派出所
接到辖区店家报警
称自家货架上的几包槟榔
被人偷拿了
接警后
值班民警迅速与报案店家
进行详细沟通得知
凌晨1点前后
有四名男子前来购买零食
店家根据其要求转身去货架拿东西
蹭着这个时机
四名男子进行分工协作
其中邓某和田某从一旁的货架上
顺了两袋槟榔
而另外两名男子袁某、王某
则以付钱为由头
替他们打掩护
并“顺利”的离开店铺
就在四人沉浸
在“胜利”的喜悦中时
民警已经通过视频监控
确定了他们的行动轨迹和个人信息
下午
经过民警的近两小时的蹲守
成功在茅坪工业园附近
将四人抓获
到案后
邓某、田某等四人
对其实施偷盗行为的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
四名违法行为人
均已被永新县公安局
依法行政拘留
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以为窃取数额不大的财物
不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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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息来源:永新县公安
▍综合编辑:掌上永新(小听微信:zsyxxt,投稿邮箱:32523944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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