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责使命。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成立4年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1月2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接受法治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将坚决落实好“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生动实践。
01
着力培育典型案例
聚焦重点产业司法保护
近年来,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推进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融入和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不断聚力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苏志辉表示,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以“五向图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培育典型案例,加大对育种制种、深海开发、航天科技、绿色环保、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服务保障自由贸易港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重点产业司法保护,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意义的典型案件。“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案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及第三批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系统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公平划分各方责任,推动双方系列诉讼纠纷统筹解决。杭州某公司诉海南某公司、广州某公司等游戏作品侵权案中,认定被告游戏在规则、参数上与原告游戏存在较多相似,构成不正当竞争,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皮肤创面快速修复的新型敷料材料”发明专利侵权案中,依法界定专利权利边界,准确适用现有技术抗辩规则,认定被告的现有技术抗辩成立,依法驳回原告诉请,保障医药行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02
办好新类型案件
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什么“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案能入选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主要在于“都蜜5号”案件的特点及典型意义。
苏志辉表示,“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案有两大特点。一是属于新类型案件,涉及临时保护期使用费问题,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有关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规定首次在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具体案件中适用。二是涉及产业特色,西瓜、甜瓜是海南热带高效特色农产品;涉及地域广,案件当事人既包括海南本地种子的生产、销售商,又包括新疆种子的生产、销售商。
苏志辉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法律效果方面,对照《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第十九条,该案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具有典型性。特别是法律、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是否应支持权利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适当分担,处理方式被省外类案判决予以参考。产业效果方面,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反映,法院的判决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一是生效判决促成原告与海南多个甜瓜种植大户达成调解协议,因此没有看到海南再有此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二是原告维权的同时向种植大户发送名片,就新一批甜瓜种子达成采购意向。社会效果方面,被诉甜瓜种子的生产地为新疆,销售地为海南,系列案件的公正审判对两地的甜瓜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03
延伸园区司法服务
推进大保护格局建设
近年来,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主动延伸园区司法服务,加大对新领域新产业保护力度,设立海口国家高新区审判庭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在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与中国农科研究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三亚市热带农科院建立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苏志辉说,2024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审理涉植物新品种、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案件30余宗,召开种业司法保护座谈会、研讨会,深入企业调研,参与人数200余人次。建立集种业司法审判、服务保障、理论研究、田间实践职能于一体的多角度全方位工作机制,全力服务保障“南繁硅谷”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践证明,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进驻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职能部门共同打造全国首个集种业法治研究、纠纷解决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服务保障中心,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卓有成效。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向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送案件15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70%。参与的“南繁种业知识产权特区”“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案例,入选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不断探索、借鉴。为做好适合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不少可行的立法建议。
苏志辉表示,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情况,建议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根据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需要“急用先立”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一是在植物新品种授权机制、审批时限、实施保护环节和范围、派生品种制度、执法体制等方面对接国际规则,制定专门的“自由贸易港植物新品种(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体系。二是建立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民事救济体系,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制定侵害未注册驰名商标损害赔偿相关规则,对故意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权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三是细化涉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商标保护规则,对平行进口商品商标使用的认定标准、侵权判定原则、合理必要使用原则、商标平行进口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对涉外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和“市场混淆”的地域性问题进行规定和明确。
04
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国际公信力影响力
多措并举提升审判质效是法院全力追求的目标。苏志辉表示,将从三方面织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加强案件审理,精心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以培育“海知说案”精品案例为抓手,在审理涉及南繁种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案件中,深挖精品案例裁判规则,特别注重将依法公正审理个案与树立科技创新司法规则有机结合,以过硬的审判质效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形成有利于保护科技创新的司法环境和工作合力,助力海南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实践地。加强审判管理,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数据会商,更好地发挥审判管理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作用。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探索建立二审案件逐案反馈机制。持续推动阅核工作、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司法建议等工作协同发力,促进审判效能的整体提升。着力提升涉外司法能力。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展望2025年,追逐星辰。苏志辉表示,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将持续强化依法履职,进一步以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敢作善为,持之以恒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丁汀 陈敏
审校:曹飏
编辑:李波
审核:付向荣 王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