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和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于2025年1月1日全面展开。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且户籍地在首阳镇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进行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未超过24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二)初次兵役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甘肃征兵”,点击“应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第三种是到乡镇征兵工作站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乡镇征兵工作站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征兵工作站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变更户籍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到发证单位办理兵役登记变更手续,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二、2025年征兵
(一)报名时间
全国征兵网于2024年12月1日开通男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2025年上半年截止日期为2月10日24时,下半年截止日期为8月10日24时(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全国征兵网于2025年1月1日开通女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2025年上半年截止日期为2月10日24时,下半年开始时间为7月1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24时(女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征集对象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为: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 周岁。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不低于160cm;女性不低于158cm。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即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的平方);女性17.5≤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经激光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可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四)入伍优惠政策
1.入伍有优待:(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5)其他方面。应征服现役以后,无论是本人还是家属,都享有国家和社会的多方面优待,如:军人依法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有专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在部队体系医院可享受优先就诊;在部队立功受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会组织慰问、送喜报等。
2.服役有发展:(1)服役津补贴。由部队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两年可领到约2.5万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2)报考军校。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或者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3)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4)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5)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3.退役有保障:(1)退役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2)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3)考研优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5)政府扶持就业创业。①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②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③免费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④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报名方式及咨询方式
1.征兵报名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2.咨询方式: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咨询,也可现场或电话咨询首阳镇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
首阳镇征兵办公室 | 0932—6672001 | |
镇武装部部长 | 马国顺 | 18153928795 |
镇武装部干事 | 柴建伟 | 17793281060 |
首阳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终审:李 娜
审核:程晓东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