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两年,浙江将组织1万名以上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

政务   2024-10-21 17:13   浙江  





  日前,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 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组织建筑师、工程师等工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服务,为乡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专业的技术支持,带动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培育,全面提升乡村建设能力与水平,高质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浙江将通过2年时间,组织1万名以上建筑师、工程师深入乡镇、村开展专业服务,培育一支熟悉乡村建设规律、具备复合专业能力、具有乡土情怀的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队伍,有效提升乡村建设和管理水平。


  • 到2024年底前,全省行政村与建筑师、工程师签约比例达50%以上,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 到2025年底前,全省行政村与建筑师、工程师签约比例达60%以上,下乡建筑师、工程师领军的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基本建立,形成一批高质量乡村建设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建筑师、工程师下乡经验做法。


浙江具体要怎么做?工作任务有这些↓↓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推动建筑师、工程师下乡队伍壮大和本土乡村建设人才培养。发动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企业组织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建筑师、工程师带头入驻乡村服务,鼓励企业基层党组织与乡镇、村开展结对共建,充分发挥党员建筑师、工程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公开招募一批志愿深入乡村服务的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建筑师、工程师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基层从事乡村建设管理和运营的人员、乡村建设工匠、村民提供技术培训,协助培养本土乡村建设人才。

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通过建立人村匹配、规范服务、技术引领的乡村建设全过程赋能机制,形成有效的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体系。下乡建筑师、工程师可以单独或者组成团队,厘清志愿服务和收费服务的业务边界,一般性顾问、咨询、培训等志愿服务免费提供,专业要求较高、技术难度较大的服务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后签订专门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不得直接协商确定,依法应当由企业承接的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


  建筑师、工程师要统筹考虑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关系,发挥专业特长帮助提升农房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满足村民更高的生活生产需求,提供更优的产业发展空间,以建筑赋能引领乡村振兴。

建立长效化服务机制

  通过建立政府、企业、人才互利共赢的良性生态,形成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集成资源、加强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中的困难问题。乡镇、村要鼓励支持下乡建筑师、工程师参与到乡村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加强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项目的各项要素保障。企业要支持下乡建筑师、工程师开展服务,集成本单位资源和能力为乡镇、村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下乡建筑师、工程师既要立足专业,为农房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选址、设计、造价、监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指导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又要主动拓展,帮助对接乡村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团队和有关审批、监管部门,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支撑。

  《通知》还明确了保障措施,县(市、区)和乡镇、村可充分利用闲置空间,改造建设一批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工作站或者联系点,为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在地化服务提供便利,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下乡建筑师、工程师提供补贴。落实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推广建筑师、工程师下乡的好做法、好案例。


  对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组织有力、保障到位、成效较好的乡镇、村,在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对组织建筑师、工程师下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行业协会、企业及有关基层党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组织评奖评优或者推荐的先进名额中予以优先考虑。


  对下乡服务评价较好的建筑师、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等方面给予倾斜,下乡服务1年以上且评价优秀的建筑师、工程师,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和省级备案后,可在职业道德项次加3分;1个自然年内到乡镇、村现场提供服务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建筑师、工程师,可认定登记为60个继续教育专业学时。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完整内容


编辑:杨彧嘉

责编:沈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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