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开车爱打电话”的你被抓拍了

政务   2024-10-17 10:27   安徽  



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加大交管科技应用

启用“分心驾驶”电子警察智能管理设备

不断促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水平

下面曝光一批分心驾驶违法行为

行车安全,尤须谨记!

希望开车的你能够集中注意力


01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违法地点:弋江区长江南路(峨山路以北550米)
违法车辆:皖BF**06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2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鸠江区中江大道(北京路以北400米)
违法车辆:皖B5**U1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3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鸠江区安澜路(陈棱路以北100米)
违法车辆:皖EE**97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4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天门山路(九华中路以西100米)
违法车辆:皖BX**46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5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镜湖区弋江路(钱桥路以北50米)
违法车辆:皖BJ**98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6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鸠江区陈棱路(安澜路以东100米)
违法车辆:皖BD9**77轻型多用途货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7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镜湖区九华中路(天门山路以南250米)
违法车辆:皖BD1**27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8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弋江区花津南路(峨山东路以北250米)
违法车辆:皖B4DG**00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将处警告或50元罚款,记3分。



分心驾驶行为

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分心一秒,危险十分

芜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专注驾驶、拒绝分心

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


-END-

来源:芜湖公安交警

编辑:郑蕾

校对:陈欢
审发:黄凯


平安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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