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开了我家保险柜,
里面19万元现金,
还有6瓶茅台酒,
都被偷走了!”
近日,芜湖城东某小区居民李某向警方报案称家中被盗,市公安局鸠江分局综合打击大队立即安排侦查民警和技术人员介入案件侦查,力求尽快破案。
据李某介绍,他和家人并不常住放置保险柜的那套房子。保险柜里被盗的现金都是妻子方某开店时收到的营业款。从今年5月开始,方某先后往保险柜里放了40余万元现金。由于方某对保险柜的性能不熟悉,导致保险柜没有实际上锁。
现金放入后,有数十名装修工人、家政服务人员及快递人员在家里无人时,通过李某提供的大门密码进入过房内。而且,大门密码一直未更改,家里也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
根据李某提供的情况,嫌疑人有几十人之多,案发时间跨度几个月之长,案发现场没有监控,案件侦破难度很大!
面对报警人的巨大损失和侦办难点,办案民警决定从现场着手开展工作,在反复分析现场后,民警发现两处疑点令人费解:
一是失窃的保险柜里还留有二十几万元真钞,而小偷偷钱肯定不会偷一部分留一部分;
二是保险柜里除了留有真钞,还有“面额”近十万元的“练功券”假钞,而李某和方某都表示不知情。
“练功券”是供银行工作人员练习点钞票用的,通常小偷不会购买,也不会带到作案现场。为此,办案民警在重点摸排进入过李家的装修、家政人员的同时,将侦查重点放在了来历不明的“练功券”上。
练功券”从何而来?是谁放入?
目的是什么?
李某认为妻子每次往保险柜里放钱的时候,只会记得现金的捆数,不会逐一细看每捆现金。只是没想到前不久被妻子发现了保险柜现金的异常。但他当时没有向妻子坦白真相,而是选择“贼喊捉贼”报假案,并且在警方询问时故意干扰侦查方向,企图蒙混过关。
至此,荒唐的“重大盗窃案”终于水落石出。目前,李某因谎报案情已被移交辖区派出所,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警方提示
谎报警情不仅会浪费公共资源,还会影响公安机关正常的出警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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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晚报
编辑: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