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背篓“深藏功与名”

文摘   2024-11-05 18:54   云南  



万万没想到

有朝一日

偷鸡不成蚀把米”

也会变成事实

只因绿背篓

太显眼


 

2024年8月19日

猛硐边境派出所

接到群众李某报警

自家家门口的锁

被人撬开了

家里丢失了

1只鸡、1个背篓、1张身份证

1张银行卡、1张社保卡、3支手镯



这能忍?

该所民警迅速出警

在周围走访摸排

查看公共视频

最终锁定了一个

背着绿背篓骑摩托车的男子

并立即前往调查


 

这名男子是王某

在王某家中

民警当场查获了

鸡、背篓、身份证等物品

与李某被盗物品特征完全相符

民警遂将王某传唤至所上调查

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

由于没钱

在确认李某一家当天外出

家中无人后

王某便用撬棍撬开大门锁

随后进入卧室

盗走了李某的

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

3支手镯



临走时

顺手抓了一只李某散养的鸡



为携带方便

又顺手将李某家的绿背篓拿走

而这个顺手拿走的绿背篓

“绿背篓太显眼了”

因为绿色在公共画面里显眼

这抹青绿成了民警破案的突破口

 


在案件成功侦破后

失主李某将一面印有

“长得又帅 破案又快”字样的锦旗

送到办案民警手中

表示感谢



目前

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

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相关被盗物品已全部返还失主



‌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移民管理警察提示


不义之财莫伸手,一旦伸手必被抓!广大乡亲也要提高防范意识,外出时要锁好门窗,可适当加装摄像头等安防设备,勿使贵重物品脱离视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作者:喻珂琪,编辑:刘易芷

审核:雷   跃,法制审核:徐广博

审批:曾绍云

供稿:猛硐边境派出所

转载请注明来源:文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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