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幼【2024】6号)、《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晋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晋教【2024】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依据实际情况,做好招生工作。
托 班
年满二周半,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小 班
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 班
年满四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大 班
年满五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常年招生
原则上以持有晋安区户籍、符合政策要求、身心健康、年满两周半的适龄幼儿
原则上以持有晋安区户籍、符合政策要求、身心健康、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
原则上以持有晋安区户籍、符合政策要求、身心健康、年满四周岁的适龄幼儿
原则上以持有晋安区户籍、符合政策要求、身心健康、年满五周岁的适龄幼儿
即日起开启线上报名,请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预约报名。
幼儿的法定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来园申请登记:
1、《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2024年新生报名登记表》(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自行下载填写)。
2、入园申请书(由家长自行撰写)。
3、户口簿(首页及父母、幼儿所在页都要复印)。
4、父母双方身份证。
5、幼儿预防接种证。
6、幼儿接种疫苗单位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在报名前把所有该接种的项目都接种完毕)
1、幼儿园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为保障核验材料期间现场秩序,暂不接待幼儿来园。
2、家长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与园方签订《新生家长承诺书》(核验材料现场填写)。
3、幼儿入园前需统一到晋安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园资格。
4、未被录取的幼儿可继续参加其他各类型幼儿园招生。
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榕价费【2015】41号)、《晋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晋安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补充通知》(榕晋教[2019]463号)文件精神进行收费,本学期以学期为单位一次性收取保教费,每学期以4.5个月计算(实际收费将根据最新文件予以调整)。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536-1号
15359007250 李老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本招生公告解释权
归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