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倡议书

美体   2024-09-03 14:57   河北  

广大居民朋友: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电动自行车为我们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不当的停放充电方式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只有增强安全意识,才是最有效的“灭火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武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起关于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倡议如下:

一、请在安全合规场所停放和充电。切勿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上楼入户。

二、请规范充电行为。积极倡导使用充电桩(柜)充电,使用相匹配的原装充电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满电后应及时拔离插座,以免电池过热、充鼓、变形引发火灾。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有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请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不要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请购买同一品牌的原装电池。

四、切勿在走廊、楼道(电表箱内)、阳台等处堆放杂物,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请保持安全通道、疏散楼梯畅通,长时间外出,要关闭门窗,以免火星飞入家中引起火灾。

五、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按“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也提醒大家,电动车一旦出现短路问题,30秒即可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就可达到1200度,浓烟有毒气体扩散速度远超居民逃生速度,吸入3-5口即可致人昏迷,失去生命!

珍爱生命、杜绝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行为。请将这封倡议书转至您关爱的亲朋好友,希望每一位居民积极配合,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武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

■来源/ 武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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