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长春、黄建德等2名同志的申请,经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陈长春、黄建德等2名同志辞去连云港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0日
根据程春同志的申请,经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程春同志辞去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2024年12月30日
根据程春、殷元、许小飞同志的申请,经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程春同志辞去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殷元、许小飞2名同志辞去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根据惠志江同志的申请,经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惠志江同志辞去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2024年12月30日根据周倍良同志的申请,经连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周倍良同志辞去连云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连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2024年12月30日经连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通过决定免去:
黄啸谷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惠康军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丁荣同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莹同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王顺良同志为区政府副区长;
惠志江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
胡海洋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12月30日
经连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胡海洋同志代理连云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2024年12月30日根据连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通过的《关于补选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分别在海州湾街道海棠社区选区、连云街道庙岭社区第二选区、云山街道老君堂村选区、市开发区驻区机构选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B选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C选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D选区、徐圩新区盛虹石化选区依法补选连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名。经连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确认刘懿、程勇、徐华连、纪岱宗、赵士利、姜杰、王加树、刘鹏等8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