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
因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引起了交警蜀黍们的注意
再一细查
发现他不仅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
还未取得驾驶证
……
案例回顾
事发当天23时许,陈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清新区某路段被清新交警大队石潭中队执勤警员查获。
执勤警员对驾驶员陈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把陈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从陈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为128.3mg/100ml,符合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醉酒驾驶国家标准。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陈某不仅醉酒驾车,还存在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为了你我他的生命安全
切勿饮酒驾驶
一定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机动车牌照
同时 在骑行过程中要戴好头盔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来源:交警大队
通讯员:黎冬燕
编辑:梁潇哲
审核:指挥中心
往期回顾
长按识别关注
扫描二维码
欢迎关注:平安清新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