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天!真!了!
你以为自己是“扶贫”对象中的一员
成为“电诈工具人”的幌子
真实案例
2024年11月13日,红河州弥勒市某银行网点的柜台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一名男子账户异常,随即向弥勒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告。经核实,该男子为一名电信诈骗资金转移人员。
经调查,2024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收到一个包裹,内含一张声称可以领取“扶贫款”的宣传单。高某某扫码宣传单上的二维码,下载了名为“乡村振兴局”的APP。APP中的“工作人员”声称高某某可领取96万元扶贫款,但需提前完成资金流水操作。按照对方要求,高某某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刷流水。
▲图片来自网络
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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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钟丹樯
来源:弥勒警方
红河州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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