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原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公告

政务   2024-10-22 10:21   甘肃  

为稳妥做好甘肃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5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甘肃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
(3)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报名
①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②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中职毕业生, 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④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但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仅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8)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9)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地点
我县设镇原一中、镇原二中、平泉中学、屯字中学、孟坝中学、三岔中学、镇原职专、县招生办共8个报名点。在镇原县内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学籍学校报名;我县户籍往届考生在县招生办报名;我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考生、社会青年、同等学力、现役军人在县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步骤
(一)网上信息采集(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考生在报名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考生现场确认后下载统一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表格,分别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2024年11月10日至15日)。市级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学校统一交县招生办最终确认。
(四)扫描上传报名相应材料(2025年1日底)。各报名点负责将报名相应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 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和县招生办。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随迁子女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父母就业证明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证明等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2.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籍学校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县招生办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县参加普通高考。3.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招生办(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4.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5.考生报名时选定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核
1.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招生办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校要将审查结果在学校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3.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招生办负责提供给县残联,并配合县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三)专项政策
1.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及民族班(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上述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2.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 2025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四)照顾政策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考生可选填多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至多选填两项,其中:全国性加分选填一项,地方性加分选填一项,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选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分值最大一项。
六、报名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教财函〔2011〕06号)规定,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中职升学考试报名费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体检费用为医疗服务代收费,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核定2025年体检费用每生每次55元,由教育考试机构代收后统一拨付至体检医院。

来源:镇原教育
总编 | 惠志平
编审 | 李红弟 赵利君
责编 | 张胜先 刘思娟
编辑 | 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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