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榜样风采
展现青春华章
“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活动
为弘扬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展示经济学院学子的高尚品质和优良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同学们做到全面发展,经济学院决定开展“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及标杆集体评选活动,表彰在品德、学习、体育、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根据《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现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上一届评选活动已获奖的同学不能再参与同一个标杆评选)
汇聚榜样风采,展现青春华章
线上、线下评选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
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无因违法、违规、违纪而受到处分现象;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具体评选标准详见《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下载方式见本文末尾)
1、个人项目:
领袖标杆、博学标杆、先锋标杆、科技标杆、创业标杆、体育标杆、公益标杆、艺术标杆、自强标杆、退伍军人标杆。
2、集体项目:
班级标杆、宿舍标杆。
1、为提高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学生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能力,评选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级及学院将择优评选。
2、评选流程:提交报名表→学院初审→学院终审→学院公示→学院颁奖。
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和“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荣誉称号,学院将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于学院宣传栏报道。
学院将为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的学生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为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学生集体颁发荣誉证书与荣誉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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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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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表时间:
电子版报名表12月7日—12月10日晚上22:00前
2、提交方式:
经济学院各团支部学生自愿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以“班级+姓名+申请评选类型”的格式命名后交至团支书,由团支书收齐班级的电子版报名表,以“班级+榜样经济报名表+份数”的格式打包命名,统一上交至经济学院团委秘书处邮箱:gzsxyjjxytwmsc@163.com
纸质版报名表由各班团支书收齐后,于12月11日10:00—11:30及14:00—15:40在二政115办公室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紫衣工作人员值班处。
3、注意事项:
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名表均需要放置一寸彩照(红底或蓝底),报名表需要按照要求附上奖项佐证材料,否则作废处理。
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名表均由各班团支书收齐上交。私人上交报名表视为作废,不予接收。
1、学院初审(12月11日):
由学院初审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评出学院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和标杆集体候选名单送入终审。
2、初审评选形式:
学院通过初审筛选,确认学生年度人物终审候选人。
3、学院初审小组成员:
经济学院团委书记及副书记、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
4、确定并通知终审选手:
2024年12月14日联系通过初审选手做好终审准备
1、学院终审(另行通知):
由学院终审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评出经济学院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及标杆集体,并进行公示。
2、学院终审小组成员:
经济学院全体政工
报名表
(内含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以及报名表)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若有疑问,可加下方咨询群咨询
未尽事宜将在咨询群通知
文字|学生会秘书处 钟雨婷
编辑|学生会秘书处 廖佳雨
初审|书记处 叶卓妍
主席团 林婧敏
复审|黄海英 廖大贵
终审|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