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杰青”“优青”改为“青A”“青B”的改革,表面上只是简单的称谓变动,实际上却回应了当前对科研评价体系与资源配置制度进行深层重构的紧迫需求。过去,“杰青”“优青”等“实体化”头衔在学术界固化成身份标识,不仅放大了项目标签的外在荣耀属性,也在无形之中催生了“以项目评人”的评价偏向,最终导致学术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同质化与路径依赖。管理者希望借助字母化命名,将科研项目从“头衔”中解放出来,让人们更聚焦于课题的本质与研究潜力,从而打破传统评价固化、消弭头衔依赖,并为科研资源的精细化分层与精准资助提供新的思路。这是非常好的切入点,但“去帽子”从来都不是单凭某个管理机构就能“一呼百应”的简单命题,而是需要多方主体合力参与的系统工程。
“去帽子,回归项目本质,仍需多方努力”
新的命名体系正是意在引导科研人员与学术共同体关注科研内容本身。通过取消对“杰青”“优青”这样带有荣誉色彩的称谓,项目评审的目标更明确地指向了学术价值和创新贡献。尽管目前“青A”“青B”尚难以一次性获得学界的广泛认同和全面替代,尤其考虑到“杰青”“优青”在宣传层面有着长期投入和高品牌效应,以至于依托单位与资助人本人对外展示时将陷入新旧称谓并行的状态。例如过往杰青、优青获得者,他们固然会保留自己杰青、优青获得者的简介;而2025开始的新立项的依托单位\资助人,他们可能会采取青A\B(杰青\优青)这种表述;包括基金委系统也为了方便区分仍然保留着备注“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这种表述,所以短期内,改名“去帽子”的效果,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次改名在宣传层面已达到管理者“去帽子”的预期,并且付诸行动在顶层设计(政策导向)上也意义非凡。然而,这或许只是科研项目回归学术本质的“万里长征第一步”。如果改革仅停留在字母化的形式改变,而在学术评价和资源投放中仍无法落实对科研质量和创新贡献的科学衡量,那么就难以摆脱形式主义的风险。唯有在制度设计与操作执行中都实现合理部署,兼顾过渡期的顺畅衔接,并进一步完善多维度人才评价指标,才能让更多富有潜力和创造力的项目以及研究者获得公正、充分的支持。
打破固化评价体系:从“项目评人”到“学术评人”
改名更重要的是从方向上看,这已然是向着去除“头衔光环”、回归项目本质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在以往的科研环境中,长期存在“以项目评人”的学术评价方式,直接通过项目头衔来衡量研究者的学术地位和潜力。这样的单一导向虽便于操作,但容易造成对真实学术能力的简单化判断,并导致“申报项目—获取头衔—晋升职称”的路径依赖和固化。
新的命名体系试图通过更加多元化和精细化的设置,重新聚焦于研究内容与成果贡献,让“学术评人”真正成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衡量标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评价重心才能逐渐从头衔光环,转移到学术创新与科学价值上。当学术共同体逐渐形成对科研价值的理性认知,并在项目荣誉与成果产出之间建立起更成熟的信任与激励机制,此次改革的真正意义才会得到充分释放。唯有如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命名体系的更新才能真正发挥出最大效应,为我国未来的卓越学术管理奠定基础。
“去帽子”的实践举措思考
最后,当我们思考如何“去帽子”时,更要明白“去帽子”不是要抹杀科研的荣誉属性,而是要让“荣誉”与“贡献”实现更科学、更公平的匹配。本质上,科研工作者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的学术生态;而这个学术生态的运行不仅与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则相关,也深受高校与科研院所内部的考核制度、行业对项目标签的认知偏好以及社会对学术荣誉的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要想真正打破过往“头衔为王”的风气,必须协同推进至少三方的改革:
依托单位管理部门应在绩效评价、资源分配和人才引进等环节进行系统性革新,引入多元化指标和灵活的考核方式,尽量减少对单一“头衔”的过度激励。同时,在对外宣传和形象展示上,也应注重科研项目的实质价值及其创新进展,突出研究团队的整体贡献,让外界更多了解科研过程和学术成果的真实意义,而不仅仅依赖个人“头衔”或名气进行单一化包装。通过这种综合治理与合理引导,才能为优秀项目与人才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逐步摆脱对传统头衔标签的片面依赖。
学术共同体与行业若想摆脱“唯头衔论”及固有的评价惯性,还需在评价体系上给予研究者更多尝试机会与多样化的发展空间,构建更宽容的科研环境,以包容学术失败和不确定性。通过鼓励并引导学术分流,让科研人员能够根据自身兴趣与能力分别投入到探索前沿型与导向/应用型研究之中,从而在更细分的领域做出突破性贡献。这样的评价导向,不仅能培育具有独立思考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也有助于形成合作与竞争良性共生的科研生态,让更多元、更有潜力的学术探索得以充分涌现。
在社会层面,也需要通过广泛的科普宣传与媒介支持进一步促进对科研成果的理性认知,引导大众从研究的学术内涵、应用潜能、实际贡献等多维度去理解科学价值,而非单纯以头衔或名声作为评判标准。唯有当公众舆论环境与行业认知共同转变,形成对科研创新过程的理解与包容,才能真正完善外部监督和激励机制,促使优秀的研究成果脱颖而出,从而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在更广泛的社会意义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