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打!重拳出击!
近日
东莞开展建筑垃圾“清源”行动的
第一次统一整治行动
👊 👊 👊
近日,针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东莞34个镇街(园区)同步铺开。各镇街(园区)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采取设卡检查、流动巡查、精准打击等方式,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开展全链条执法行动。
01
四环节全链条
严打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近日,东莞城管联合多部门开启“逢车必查”模式,严查来往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未密闭覆盖、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常平
▲东城
▲左右滑动查看
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筑垃圾非法处置不仅影响城市市容环境,还威胁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城管、公安等部门近日还围绕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倾倒四个环节违法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依法对违法工具进行查扣,对违法主体、行为人开展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开展查处。
▲黄江
▲樟木头
据统计,建筑垃圾“清源”第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5辆,查处非法处置(受纳)场所5个,非法倾倒点、堆放点7个;查扣违法车辆59辆,查处非法运输行为39宗,其中涉跨市非法运输行为24宗。
▲茶山
▲滨海湾
▲大岭山
对于违法车辆,执法部门将进一步核查,采取溯源倒查的方式,对非法运输车辆关联的源头非法排放、未端非法受纳处置、非法倾倒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严厉实施全链条打击。
▲东坑(上)、凤岗(左)、大朗(右)
此外,10月以来,东莞城管处置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等问题案件152宗,社会面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非法堆放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石排
▲松山湖
▲望牛墩
▲谢岗
02
非法排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将面临行政处罚
除运输环节,对于建筑垃圾源头排放管控,东莞持续发力。
▲塘厦
近日,东莞城管组织多部门联合召开建筑垃圾排放通报警示暨规范管理培训会,督促指导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的工地限期申请排放许可,规范排放管理,做好现场公示。
据东莞城管向各工地施工单位发放的《告知书》显示,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动,城管部门也将严查严处。
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建筑垃圾非法受纳处置场所若涉嫌违建行为,城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将从速予以拆除。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垃圾产生来源广泛,包括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高埗
▲长安
▲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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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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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