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兴安盟人社局《关于评估认定2025年度全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4】184号)精神,按照“标准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自主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程序,结合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范围、市场急需紧缺技能培训工种、重点产业需求、打造品牌目标、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增收前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现将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标准的1家公办培训机构和4家民办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调整。在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的,按审批管理权限依法撤销其承训资格。
联 系 人:贾丽影
联系电话: (0482)5177715
联系单位:突泉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技能建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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