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共4个村在列
根据《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评定细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评选工作。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独路村等61个村为第四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革命文物处(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名单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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