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会议机制》规定,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是加强资源信息共享、信息平台共建、矛盾纠纷共调、专家资源共用、生态环境共护、单位人员共训。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办公室主任由庭长担任。
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春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的各成员单位将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信息互通,强化数据开放共享,加快长春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效衔接;将进一步加强疑难问题合作研究,开展各部门联合调研,探索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移送机制,合力推进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检验鉴定能力建设,积极共建共用“外脑专家库”和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制度。同时,各成员单位及所属下级院和下级各县(市)区的行政机关将深化协同配合、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处置力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初审:李莹莹
复审:韩宇希
终审:王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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