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拖欠矿工400多万工资,被罚!

民生   2025-01-06 10:43   北京  
鸡东县福利煤矿拖欠工人2024年5—10月工资4,189,553元,拒绝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拒绝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处以20,000 元罚款。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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