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

时事   2025-01-24 10:07   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

芜宣机场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芜宣机场互通建成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新建芜宣机场收费站,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芜宣机场收费站”(位于K12+303m处)。

二、芜宣机场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宣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皖政秘〔2006〕170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 张玉荣 孙丽莉 
审核 | 唐燕群
主办 | 宣城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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