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
心存侥幸无视法律,以身试法
挑战法律的底线
对于酒后驾驶行为
静宁公安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人员
予以公开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姓名:张某雄
违法地点:静宁县界石铺镇李堡村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21mg/100ml
姓名:雷某喜
违法地点:静宁县界石铺镇李堡村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22mg/100ml
姓名:朱某强
违法地点:静宁县066县道甘河至红咀西24米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80mg/100ml
血液检测:83mg/100ml
姓名:穆某
违法地点:静宁县崇德路进崇德路至南河公园东85米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146mg/100ml
血液检测:122mg/100ml
姓名:张某康
违法地点:静宁县G566国道八里镇红林村加油站公路段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57mg/100ml
看看酒驾带来的成本
你真的可以承受?
别让酒驾毁了你的往后余生。
静宁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静宁县公安局
编辑:郭 娜
编审:马永萍 戴腾飞
监制:李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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