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日期:11月15日
招聘人数: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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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尼木县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发展需求,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各项工作安排。
3.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006年10月出生)。
4.户籍不限,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本地户籍未就业大学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处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的;
2.造谣、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4.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上做“两面人”“两面派”、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
尼木县医共体本次计划招聘医务人员6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执业资格、技术资格证书等文件转成PDF,以压缩包形式发送nmxrmyybgs@163.com,原件在参加面试时核验。
2、现场报名:尼木县医共体办公室(县医院行政二楼)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执业资格、技术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等送至县医共体办公室。
五、薪资待遇:工资面议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308914017 18889007852
七、其他
(一)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岗位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专业和资格不符,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尼木县医共体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1月15日(10:30-13:30,16:00-18:30)
招聘人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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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噶尔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根据充实网格员队伍工作需要,现公开补招专职网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补招人数
噶尔县补招4名专职网格员(狮泉河镇城区3名、门士乡门士村1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乡(镇)、村(社区)、网格长工作安排;
4.噶尔县户籍,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会双语,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简单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3.退役军人;
4.网格内常住村(社区)人员;
5.享受低保人员;
6.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处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造谣、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4.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对分裂上做“两面人”“两面派”、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
12.此前聘用为网格员并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得参加本县专职网格员招聘。
四、薪酬待遇
1.底薪标准:4000元/月·人(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
2.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励4500元,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励1500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的无绩效考核奖励。
3.通讯补助:100元/月·人。
4.交通补助:城镇区网格员200元/月·人,农牧区和边境地区网格员400元/月·人。
5.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6.休假待遇:每年享有30天带薪休假(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以夫妻双方原籍最远的为准),地区内、地区外和自治区外的网格员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500元、2500元、3500元。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补招以现场报名形式开展,免收报名费。报名者须携带报名材料递交至中共噶尔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噶尔县公开补招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学籍信息登记表;
7.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提供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在招聘时间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集中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体检时间,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政审
充分征求信访部门、公安部门的意见,重点了解报名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七)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分值为100分(占总分6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面试按照招聘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100分(占总分40%)。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录用网格员。
(八)公示、聘用
定岗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噶尔县融媒体、噶尔县政法之窗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2.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情况)造成后果的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个人原因未关注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未能招录等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噶尔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0897-2667044
附件:噶尔县公开补招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噶尔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5日(10:30—13:00,15:30—18:30)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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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的通知要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高效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仲巴县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仲巴县司法局
仲巴县人社局(医保局)
2024年11月11日
报名日期:11月13日至11月19日
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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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表
江孜县司法局
江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报名时间:11月13日9:30至11月19日18:00
招聘人数: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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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藏党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芒康县建立1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结合芒康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招聘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芒康县全县范围内共招聘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芒康县籍未就业大学生优先、懂藏汉双语,年龄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法律专业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三)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五)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工作内容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11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芒康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政审表原件。
4.资格审核:芒康县司法局按照本公告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做好解释工作。以上工作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和美芒康”“西藏芒康党建”“芒康人社”“芒康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09:30—18:30到司法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总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由县司法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分数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七、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藏汉双语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八、考察
1.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体检
被录用人员,需向县司法局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公开招聘、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司法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劳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补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签订劳务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按照《民法典》管理。
(二)待遇
1.工资待遇以《芒康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方案》为准。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方便芒康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 系 人:白玛曲珍
联系号码:13989037995
扫二维码查看附件:1.报名表 2.政审表
编审丨许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