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12月5日,江西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走进伶伦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通过志愿者线下入校的形式,为近250名师生进行普法宣传。
“同学们,你们知道宪法是什么吗?它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有哪些……”12月5日下午,枫警志愿者走进伶伦小学,为在校师生带来一堂宪法课。
志愿者结合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性,阐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激励同学们做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实施者,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为同学们讲述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可能触犯的刑事犯罪,鼓励大家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接着,开展了宪法知识竞答活动,同学们兴致勃勃,积极参与竞答,志愿者进行宪法小知识的宣传。在知识竞答活动中,同学们发现,宪法并非高高在上的抽象条文,而是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通过这次竞赛,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敬畏之心。
然后,学生们结合自身经历和感悟,讲述宪法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及赋予的责任义务,立志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与践行者,表达了对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深刻理解,展现了新时代学子的法治观念。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知识进校园”的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促进作用。学生们纷纷表示,活动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以后定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时代的好少年,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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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第3277期
来源 / 青年志愿者协会
初审 / 刘肖琼
审核 / 刘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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