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普法课堂 |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文摘   2024-11-29 19:13   黑龙江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一、职工(代表)大会建立程序




(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

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适用本程序

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应先成立筹备机构,由党、政、工三方面人员组成。筹备工作主要任务是:起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或提出修改草案);起草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有关情况的说明;研究确定大会中心议题;听取职工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大会的会前准备程序包括:

1.工会向党委(行政)提交召开职代会的报告。

2.成立筹备小组。

3.起草职代会工作报告及有关文件。

4.组织选举职工代表,成立代表团(组),确定选区,选举职工代表。

5.酝酿大会主席团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候选人。

6.征集职工代表提案。

7.制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方案。

8.向党委报告会议筹备情况。

9.向上级工会报告拟召开建立(换届)职代会的有关情况。

10.下发会议通知。


召开预备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1.筹备小组负责人或工会主席向大会报告会议筹备情况。

2.提出大会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4.选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筹委会(小组)提名,党委审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采取举手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5.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经主席团提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采取举手、等额选举方式。

6.大会主席团负责人作关于修改职代会实施细则的说明。

7.提前预审重要议案(也可以安排在正式会议期间进行)。


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程序:

1.报告出席大会职工代表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即可宣布开会。

2.上级工会领导致辞。

3.听取审议企业经营者工作报告。

4.听取审议专题工作报告。

5.审议表决有关议案。

6.选举、罢免事项。

7.民主评议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可无此项)。

8.通过大会决议。

9.党委领导讲话。


会后向上级工会报告职代会召开情况,填报职代会报告表。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增补)程序

依照本单位代表选举办法,以选区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选举程序如下:

1.拟定选举方案。

2.宣传发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有效后,公布名单,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7.职工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本企业,或因离退休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原选举单位按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增补代表并报企业工会,资格审查有效后,即为正式代表。




(三)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程序

1.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交工会委员会和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大会预备会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委员会(小组)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制定代表名册。




(四)撤换职工代表程序

1.选区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以议案的形式提出撤换职工代表的要求,并陈述理由。

2.工会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的情况反馈原选举单位。

3.原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参加会议并进行申辩。

4.原选举单位进行大会表决,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作出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

5.将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报告提交工会和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查备案。

6.原选举单位的职工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新的职工代表。

7.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后替补被撤换的职工代表。

8.撤换职工代表的结果,应向单位的职工公布。





二、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



(一)预备会议程序

预备会由工会主持召开,大会主席团选举产生后,即由主席团主持。预备会的程序是:

1.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

2.由工会主席报告本届(次)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讨论通过职代会议题和议程;

4.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二)主席团产生程序

1.工会结合本企业实际,提出大会主席团的人数、构成比例等具体方案。

2.工会同党、政协商后,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3.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

4.将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由全体职工代表表决通过,获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三)正式会召开程序

大会主席团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会议。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2/3,即可宣布开会。

2.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作工作报告。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职工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做出说明。

3.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负责人作专项议案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审议的议案,均应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议案提出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做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由职工董事、监事就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大会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各代表团(组)长应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的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7.大会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8.根据各代表团(组)的讨论意见,主席团对有关决议草案进行修改。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招标评议委员会(小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大会表决。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12.整理本届(次)职代会的文书资料,立卷存档。要求文书资料必须具有参考价值,齐全、完整并保持文书资料的原始形态。


来源:顺义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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