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
关于区域内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的
通 告
为持续提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对进入区域内的货运车辆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内优化通行范围
长陵路西池高速路口、英雄南路物流园区与国道207平交口以内。
二、优化通行线路
G55二广高速、S2201长治绕城高速为过境通道,过境货运车辆就近驶入上述道路通行。
(一)由北向南
从潞州区向上党区行驶的车辆绕行G55二广高速、S2201长治绕城高速。
(二)由南向北
从晋城市高平、陵川方向及上党区西火、荫城、南宋方向向潞州区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G55二广高速、S2201长治绕城高速。
(三)由东向西
从壶关方向向长子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G55二广高速、S2201长治绕城高速。
(四)由西向东
从长子方向向壶关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G55二广高速、S2201长治绕城高速。
三、管控时间及时段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过境货运车辆每日需按照优化通行线路绕行过境,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
四、车辆通行规定
(一)在管控区域内,四轴(含)以下重中型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每日22:00至次日6:00允许通行。
(二)运送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及集中供热、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可以进入,但以上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六,并按照要求办理《临时通行证》。
(三)进入管控区域内车辆由用车企业及个人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环保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交警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五、管控措施
优化通行管控区采用电子监控抓拍和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并行的方式管控。
(一)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管控之日起,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违规驶入管控区域内的货运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联合执法检查点。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基础上,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对未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劝返,对闯禁令,擅自驶入管控区域内的货运车辆进行处罚。
注: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将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货车绕行路线。
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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