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转变”】
为落实“十个转变”目标要求,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罪犯法治意识,包头监狱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宣传法律政策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相关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向罪犯讲解宪法、民法典等常用的法律知识,介绍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和程序,并集中解答罪犯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定期法律援助
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向罪犯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对罪犯提出的减刑假释、婚姻纠纷、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解答,引导罪犯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依法维权。
同时,依托个别谈话教育、亲情电话、亲情会见等载体,排查有法律咨询服务需求的罪犯,梳理形成法律诉求清单并提前与承担法律援助站工作的律所提前对接沟通,有针对性选派律师开展具体法律援助咨询活动。
邀请专业律师
通过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专业律师的专业答疑解惑,有效消除了罪犯的法律困惑,解决了罪犯法律诉求,在稳定罪犯的改造思想、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促进罪犯法治观念树立、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有效拓宽了包头监狱与社会机构的合作路径,为提升监狱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质效,维护监狱安全稳定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包头监狱将持续加强监地协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常态长效机制,引导全体罪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激发罪犯改造内生动力。
END
供 稿丨包头监狱
终 审丨张国臣
复 审丨孔繁敏
初 审丨苏方崇
责任编辑丨 韩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