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左贡县司法局关于第三批
公开招(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法〔2022〕85号)要求以及《关于转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司〔2022〕31号)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根据左贡县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6名,现将招聘(选)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竞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数量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左贡县共选聘4名、招聘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县调解中心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田妥、扎玉、旺达、美玉、中林卡、绕金、东坝等乡(镇)各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下林卡、仁果、碧土等乡(镇)各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男女比例为1:1,如选聘人员报名数未达到要求,一律按招聘要求进行录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能履行民事行为能力。
3.爱岗敬业,责任感强,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考试招聘对象:左贡县籍未就业大学生,懂藏汉双语,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需具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和调解能力、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优先。
5.选聘对象:按照各乡(镇)推荐或自行推荐,需政治站位高,具有威望、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左贡县籍群众、退役军人,年龄为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民事、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2.正式聘用后标准为每人每月4500元,包含了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五险”。3.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落实“以案定补”案件补贴,“一案一补”发放金额由每年转移支付经费中支出。4.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 14日(9:30-13:00,15:30-18:30)。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左贡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等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4.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生须完成填写《2024年左贡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5.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15:30-18:3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县人社局监督。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12:30。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总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司法局负责统一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左贡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左贡县司法局班子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司法局咨询。
附件:
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左贡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
左贡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