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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关于招录公共卫生辅助人员及补招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网格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5日(9:30-12:30,15:30-18:00)
招聘人数: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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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进一步做好措美县未就业高校生就业服务工作,实现措美县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目标,落实“政府托底就业一批”就业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录公共卫生辅助人员4个、补招措美县公益性岗位4个、政法委网格员1个。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措美县公共卫生辅助人员4个岗位,公益性4个岗位,政法委网格员1个岗位。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措美籍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未签就业协议的优先考虑。
(三)驾驶员岗位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考虑),措美籍城镇居民或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考人员应当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措美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以及有违反其他规定的;
5.辞职、辞退、放弃录用过的(专职网格员、公益性人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1.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及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措美县公益性岗位及政府购买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线下报名:携报名材料报送至措美县人社局二楼高校办公室。
线上报名:邮箱cmrs7402789@126.com。
3.应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联系人:次央 联系电话18989052067。
(三)资格审查。措美县人社局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录公共卫生辅助人员4名,补招公益性人员4名,政法委网格员1名,根据报名情况措美县人社局负责招聘笔试,择优录取。
(五)岗位补录。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所报考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报名须知
1.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表
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关于从申扎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公益性从业人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0月11日至10月16日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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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关于稳就业促民生工作部署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推进申扎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和《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规定,结合申扎县实际,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中共申扎县委员会办公室1名,需服从调剂;
(二)申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名,需服从调剂;
(三)申扎县就业服务中心2名;
(四)申扎县医疗保障局1名。
三、岗位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招聘对象
申扎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能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能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聘用后能够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六、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地点: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报名登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上报的相关材料,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
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基础文字写作能力等)。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开展面试工作,并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
(五)政审
拟录用人员填写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按照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下达《公益性岗位上岗通知书》,签订用工合同,推荐上岗。
如有疑问,请咨询:0896-3682530(座机)
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米林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0月12日至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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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能力较强、队伍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市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米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米林市司法局和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米林市委政法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计划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属聘用制人员。具体岗位招聘数量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缩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一)承办调解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及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
(二)协助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了解、掌握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四)协调配合跨乡、市矛盾纠纷调解;
(五)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通过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做好市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西藏米林户籍,年龄在22周岁至45周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及社会心理学专业优先,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或有调解特长、精通藏汉双语的应聘者优先);
5.自愿与米林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合同工资(每人每月3500元,包含“三险”)。专职人民调解员享受“以案定补”案件补贴,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米林市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米林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市司法局统一制发,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本人领取。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公文写作等内容;
2.笔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米林市委党校三楼会议室(暂定);
4.笔试成绩: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总分100分。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由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工作情况统一安排。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
1.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经米林市司法局党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米林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扎西尼玛 15705231228
次仁桑珠18076941924
办公室0894—5452991
九、举报监督电话
0894—5452089(米林市纪委监委)
0894—5452368(米林市委政法委)
0894—5459198(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米林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方蓝字下载报名表
仲巴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9日(10:30—13:00,15:30—18:30)
招聘人数: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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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的通知要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高效推动仲巴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仲巴县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9名,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录、公平竞争、公正评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
仲巴县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13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招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共招聘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仲巴县户籍招聘14名,社会公开招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
(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四)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五、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2100元,试用期期间不缴纳五险。2.正式聘用后标准为每人每月4200元,包含了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五险”。3.落实“以案定补”案件补贴。4.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9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社会报名人员将本人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发送到县司法局邮箱(邮箱号:zbxsfjbgs@126.com),线下仲巴县户籍报名人员需本人到仲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就业科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4.报名资格初审及政审:资格初审工作由仲巴县人社局、司法局联合负责,政审工作由仲巴县司法局、仲巴县公安局联合负责,考生须完成填写《2024年仲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3.笔试地点:县人社局(暂定)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合格人数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司法局负责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补录工作
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仲巴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仲巴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行一年一签。
八、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仲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人及电话:次仁多布杰 17808928848 0892—8292489。
附:《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人员报名表》
(扫一扫打开报名表)
仲巴县司法局
仲巴县人社局(医保局)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公开招聘萨嘎县劳动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5日(10:30-13:00,15:30-18:00)
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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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藏人社厅发〔2015〕149号)要求,结合县人社局工作职能和人员配置实际需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现将公开招聘劳动监察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从萨嘎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萨嘎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劳动监察辅助人员3名(2男生,1女生)。
二、招录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30周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3.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有人社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热爱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6.综合素质好、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
2.协助劳动监察大队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督促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4.做好劳动监察大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3日至15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萨嘎县劳动监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需提交本人户口本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材料交至萨嘎县人社局二楼就业创业办。不能到现场报名将以上所有材料汇总至“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的文件夹,以PDF文档格式发送sagarsj@126.com(请将文件进行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三)资格审查
安排专人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考核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录用
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
18989925104 0892-8202650
附件:萨嘎县劳动监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萨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普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报名日期:10月13日至10月18日
招聘人数:3人
▲上下滑动阅览
为进一步加强普兰县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普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充实普兰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实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男性):会通讯懂无人机驾驶,音视频拍摄剪辑,语言表达能力等优先。
消防文员(1名,女性):负责起草文稿、电脑操作、会摄影、编写稿件、懂会计等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
3.年龄18至24周岁(有专业能力和特殊人才年龄放至28周岁)。应具有参与救援、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心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持有专业资格证人员以及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
7.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层级工资、工作岗位补贴、学历补贴、绩效考核工资等组成,享受五险一金。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拿工资每月6500元左右、消防文员实拿工资每月7500元左右。(随全区平均工资上调)
3.年终奖:经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发放一次性年终奖,标准为12月基本工资额。
4.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完毕,正式录用后补发其他各项工资补贴。
5.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6.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伙食标准,每天58元。
7.休假待遇:从签订合同起,第一年无休假,第二年开始每年享受一次性带薪休假,基本假期30天(入职每满一年假期增加5天,总计不得超过60天),因特殊情况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请假天数从年度休假天数中扣除,不报销往返路费。试用期及第一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
四、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内容:男子:单双杠、100米跑、1500米跑。女子:跳绳、仰卧起坐、800米。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体测考核结果均合格后方可进行体检
1.体检由自行去医院体检,大队不统一组织,费用由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试用,为期6个月。
3.聘用人员严格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进一步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转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与普兰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合同。
七、报名方式
1.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普兰县陕西路5号消防救援大队,填报普兰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报名表(联系下方工作人员获取)。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8日。
3.前来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应聘者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应聘者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退役士兵需提供);(4)应聘者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5)本人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1份。
详细事项咨询电话:
黄实林18388004630
次仁拉姆17857694582
普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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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标题:招41人!消防员、调解员、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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