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来了

民生   2025-02-07 14:56   云南  






为积极支持大理州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提升群众购房体验,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大理实际,大理州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房协”)、大理州房地产经纪协会(以下简称“经纪协会”)联合组织大理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5日


二、参与对象


(一)换房人。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大理市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大理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新房)的人员。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大理市有未售房源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协会会员、机构信用AAA级以上(含AAA级)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四)商业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业银行。


三、活动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确保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符合销售条件,确定专人负责“以旧换新”联系工作,制定《“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项目优惠活动方案。《协议》包含但不限于锁定新房房源、首付宽限期、为换房人提供购房款折上折、为换房人的旧房补贴交易中介费(按实算,不超过新购商品房房价2%)、无责任解除新房认购退还定金、减免物业服务费、购房大礼包等。同步将优惠活动方案及项目推介资料(包括项目规划指标及参与活动的房屋套数、房屋面积、户型图等文字、图片、视频)报房协。同时将优惠活动方案及项目推介资料,在“我在大理有个家”微信小程序平台以及“大理州房协”“我在大理有个家”微信公众号公布展示。


(二)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使用经纪协会制定的《“以旧换新”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中将包含但不限于为旧房拍摄不少于1条的推广视频并广泛在视频平台发布;同意并接受全行业的合作;选派持证经纪人(近3年无信用处罚)为换房人全程服务;同意佣金监管(由大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免费提供佣金监管服务);免费配合换房人及交易资金监督机构完成旧房的网签、资金监管等后续流程,不收取代办费;免费配合符合个税抵扣契税条件的换房人办理退税申请。


(三)参与活动的商业银行。给予客户当前市场最优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减轻客户融资负担。在旧房按揭贷款方面,银行应尽量通过免担保带押过户等创新贷款产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省钱的按揭贷款服务,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均由银行承担;针对归还旧房贷款的客户,优先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为新申请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放款速度;提供装修贷款等大宗消费支持,涵盖客户装修、购车、车位租赁及其他各类生活消费。


(四)参与活动的换房人。为保障交易安全,参与活动的换房人出售旧房的交易资金建议选择交易资金监管。


 四、活动报名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报名。联系房协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供项目资料。联系人及电话:王怀民,13987293789;张全德,13769207649;“我在大理有个家”微信小程序运营负责人冯达,19987209799。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报名。联系经纪协会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供承诺书。联系人及电话:杨铃,13887217373。


(三)换房人报名。换房人到房协或经纪协会登记置换需求,选择发布的项目和企业名单,登记意向,报名参与。首先,换房人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挑选新房,与开发企业约定“以旧换新”活动优惠方案并签署《“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缴纳新房定金,锁定意向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不少于90天)。其次,换房人选择一家参与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商议“以旧换新”服务细节、签订委托合同、挂牌出售旧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换房人旧房进行评估,与换房人协商制定挂牌价格,经纪机构免费在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对换房人的旧房进行优先推介,加快旧房出售,交易成功的,应依规进行交易资金、佣金监管。最后,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凭参与活动中介机构所开具的中介费发票抵扣房款),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定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报名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办事处龙溪路36号,联系人及电话:房协王怀民,13987293789;张全德,13769207649。经纪协会杨铃,13887217373。


五、其他


(一)房协、经纪协会将持续公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商业银行等名单。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可以结合实际选择活动优惠方式和力度,换房人最终享受的优惠条件、幅度以《“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以旧换新”居间服务合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相关申请材料》等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三)换房人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出台的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四)上述活动中出现纠纷的,建议向大理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州房协房地产专业部申请调解,调解未果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联系人及电话:杜刚,18387235339。


(五)本活动由房协及经纪协会负责解释。


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助力住房换新升级。希望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保证品质、主动让利、履约尽责,为换房人提供专业、安全、高效、便利的“以旧换新”服务,充分发挥一、二手住房联动效应,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共同促进大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大理白族自治州房地产业协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房地产经纪协会

2025年2月5日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韩玉婷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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