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 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三十条第三项
●打闹玩笑通常是发生在力量比较均衡的两方;
●欺凌发生在力量悬殊的双方,欺凌者往往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 优势,具有恃强凌弱的特点。
●打闹玩笑通常没有伤害的意图;
●欺凌是蓄意或故意的行为,会导致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不 良后果。
主要利用身体动作直接攻击他 人,包括殴打、推挤、吐口水等。
主要通过口头言语直接攻击被欺凌者,如取侮辱性绰号、 辱骂、讥讽、嘲弄、恐吓等。
通过与其他人共同排挤、孤立被欺凌者,使被欺凌者被排挤在团体之外。这一类型的欺凌多伴随着言语欺凌(如散布谣 言、说坏话等)的实施。
欺凌者通过损毁被欺凌者的文具、 衣服等物品达到凌辱对方的目的, 或者是欺凌者通过向被欺凌者索要 钱财达到获得优越感的目的。
通过 QQ、 微信、电子邮件等多元网 络媒介散播伤害被欺凌者的言论、图片或视频等,使被欺凌者再次、重复地在更大范围被围观,从而对其造成 更深的精神痛苦。
发起发起欺凌行为的主导 方,具有攻击性。
被欺
凌者
处于弱势一方,无法还击对抗。
参与部分欺凌的过程,具体行为包括拍摄、传 播、放哨等。
通常不会参与欺凌,但会 在旁边嬉笑、叫好,或说 一些煽动性的话等。
置身事外的围观者,怕 惹祸上身,多持“事不 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也称保护者,其态度偏向 被欺凌者,会采取措施阻 止欺凌事件、向老师报告、 安慰支持被欺凌者。
不要责备自己
被欺凌不是你的错,欺凌发生的原因与你无关,不要把问题归结于自己。
勇敢说“不”
坚定表达自己的意见,告诉对方“我不喜欢你这样对我”“你不可以这样对我” “请立刻停止你的行为”“如果你继续,我会立 刻报告老师”等。
忽视欺凌者
忽视欺凌者的言语或行为挑衅, 你的不理睬就是最好的反击。
尽快离开欺凌现场
尽可能与朋友一起避开欺凌者,或者走到老师和其他成年人看得到的安 全区域。
积极寻求帮助
告诉值得信任的老师和家长, 请求他们的保护,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
保持冷静,评估情况。
在意识到欺凌行为发生时,尽量保持冷静,判断情况是否安全。 如果欺凌行为发生在一个可能对 你或其他人构成危险的环境中, 不要贸然介入。
保护自己,寻求帮助。
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可能,记录下欺凌行为的细节,包括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和具体行为,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 寻求他们的帮助。
缓和冲突,积极支持。
不嘲笑指责,不加剧冲突。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被欺凌者提供言语上的安慰、行动上的支持(如: 在事后陪伴他们去寻求帮助)。
如果你遭遇网络欺凌
留存被欺凌的完整证 据(如短信、截图、 聊天记录等)。
及时告诉值得信赖的老师或家长,并寻求帮助。
如果你目睹网络欺凌
绝不参与网络欺凌,不 “点赞”或分享欺凌其他同学的恶意言论。
用积极的言行鼓励被欺凌者。
安抚被欺凌者,告诉他们不必自责与害怕,鼓励他们积极寻求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 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 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规定和法律条 文要求,视欺凌严重程度,欺凌者需承担民事责 任、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法律责任等。
来源 |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小学校综合整理自网络
编辑 | 宁圣菲
校对|丁杨
审核|吕璐
核发|张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