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续亲情,法理相融暖人心。
01
案情简介
秦大爷与老伴秦大娘年过七旬,独居在一个偏僻的村庄里,二人养育了三个子女。本该颐养天年的年纪,不料一场疾病让秦大娘丧失了自理能力,秦大爷体谅儿女的不易,便独自一人照顾了秦大娘十年有余。随着年岁渐长,秦大爷独自照顾老伴实属心有余而力不足,便希望儿女能够抽空回家照顾二人的生活,但此时儿女们却产生了分歧。无奈之下,秦大爷和秦大娘将子女三人诉至法院,要求兄妹三人共同履行赡养义务。02
调解现场
冰释前嫌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指出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子女存在经济压力、家庭矛盾等诸多难处,并非完全故意不履行赡养义务,但也不能因此而推脱。随后法官向兄妹三人分析了不尽赡养义务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
李珍珍调解员则站在老年人的角度,设身处地谈及老人年老体弱、渴望子女关怀照顾却面临赡养缺失的心酸与无奈,让子女明白老人的需求和感受。同时指出,老人也要体谅子女生活的不易,可以在赡养方式上商量更加灵活的安排,在子女忙时也要适当自理。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秦大爷、秦大娘与三名子女化解了多年的矛盾积怨,就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家人冰释前嫌,秦大爷、秦大娘主动撤回了起诉。
此次赡养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高平法院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解决好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实质性化解来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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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建路
▌审核: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