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秩序,保障行洪及防洪安全,保护水环境,11月1日,大泽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大泽一库开展水库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工作人员重点检查水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核查,发现大泽一库存在水库管理范围内放置集装箱并准备私自围蔽修建工程设施等违法情况,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发出通告要求限时整改。
为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保护水利工程意识,工作人员在大泽一库张贴《严禁未经批准在水库管理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通告》,并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水库管理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修建工程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放置集装箱屋、堆放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大泽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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