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排查隐患!赵全营镇开展村民自建出租房安全专项检查

文摘   2024-12-09 17:2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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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赵全营镇开展村民自建出租房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镇域农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管理,规范租赁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武装部部长黄玉民,顺义消防救援支队科长张继光及平安建设办公室(安监)参加。


     检查中,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北郎中村、前桑园村、后桑园村、河庄村、白庙村、红铜营村及忻州营村。



重点围绕出租房屋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现象,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违规现象等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民自建出租房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建筑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隐患问题12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赵全营镇将持续加强村民自建出租房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农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使用。同时,积极宣传和推广安全知识,提高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提示




村民自建房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

一、严禁使用彩钢板建筑;严禁在出租房屋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和库房。


二、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三、室内装修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出口处和管道井内堆放各类物品;居民自建房内设置的出租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数量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屋,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六、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窗,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七、严禁在室内或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共用空间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和电瓶充电,应在室外或独立区域集中停放和充电。


八、严禁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高层建筑内的出租房屋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如遇火灾,如何安全逃生





信息来源:平安建设办公室(安监)、北京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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