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乌川山发生森林火情,请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收到!马上赶往现场。”这是近期长沙县“四不两直”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拉动的一幕。一次又一次的演练,成为提升基层队伍应急能力的一个缩影。
在管理体制上突破
疏通基层救援“肠梗阻”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及全县实际情况,长沙县理顺全县应急救援机制,在全县13个未设立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的镇街通过公开招聘50名专职消防队员,建立全省首支乡镇专职的消防救援队伍。
队伍建成后,由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对各队伍的职能定位、人员编制、执勤模式、日常运行、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具体工作进行具体明确,破解基层队伍“统筹难”。
在防救权责上赋能
打通基层防救“责任链”
聚焦“大安全、大应急”总体框架,长沙县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优势,消防、执法等相关部门单位的专业优势,推动应急综合救援队伍与镇应急办“合二为一”。
此外,长沙县不断强化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安全防范员、执法辅助员、灾情信息员、科普宣传员、应急救援员”角色定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队伍从“单一扑火”向“综合应急”转型升级,有效打通基层应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
在联动机制上聚力
畅通基层救援“微循环”
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长沙县建立了全县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指挥部,充分发挥国家消防救援队专业作用,乡镇应急救援队、社会救援力量和村(社区)志愿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
利用信息化手段,各队伍的协调联动不断加强,目前,长沙县初步实现了“微小”突发事件救援村(社区)应急力量10分钟处置到位,“一般”突发事件镇街应急力量20分钟救援到位,“困难”突发事件县级应急力量40分钟增援到位,县、镇、村“40+20+10”应急救援圈已在长沙县初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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